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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性人有权以新性别结婚_人民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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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本文件为《人民日报》刊登的报道,主题围绕变性人婚姻权利的司法进展。文章中提到,香港终审法院裁定,变性人有权在进行变性手术后以新的性别与异性结婚,判决涉及对香港现行婚姻法律的挑战,认为现行法律违反了基本的人权。该案件是香港首宗变性人争取结婚权的案例,标志着社会对变性人权利的进一步认可与保护。判词中指出,法律中所使用的“女”和“女方”等字词应包括由男变女的变性人。此外,文章还提到案件的合理性和对变性人群体的正面影响,期待特区政府能立法保障变性人免受歧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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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lename 变性人有权以新性别结婚_人民日报.pdf
Type document
Format PDF Document
Size 678928 bytes
MD5 0a757310ea245c23a95b013e6b7fd041
Archived Date 2024-11-03 05:27:16
Original Link http://paper.people.com.cn/rmrbhwb/page/2013-05/14/03/hwbgat514b.pdf
Author 人民日报
Region 香港
Date 2013-05-14
Tags 变性人, 结婚权利, 法律政策, 社会环境, 人权, 香港, 婚姻法律

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,仅供存档使用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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